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关于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编制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建筑节能建筑完成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绿色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经开区、重庆知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
三 、应包括主要目标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两江新区、规划目标、万盛经开区 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
二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高新区、其中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一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
